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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: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?

录入: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18/12/3
摘要: 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增值税的免税、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。任何地区、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、减税项目

问: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?
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:

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;

避孕药品和用具;

古旧图书;

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、设备;

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;

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;

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。

除前款规定外,增值税的免税、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。任何地区、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、减税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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